此类制度,域外被共知的是美国“梅根法案”。经重大案件推动,性侵儿童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成为立法者迫切关注的议题。1996年联邦“梅根法案”出台,性犯罪者须登记并公告社区。
《中国时报》评论指出,“时代力量”除“作秀”标签如影随形外,从这次大闹“立院”,还是看到其局限性,及“罢昌”一役后的集体焦虑感。
《互联网存款产品是否合规?监管部门回应来了!》据“女童保护”统计,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性侵儿童(14岁以下)案例433起,熟人作案300起。易于接触儿童职业的从业者,如教师、校车司机、学校厨师、幼儿园工作人员、保安、舞蹈团成员等,全年98起占总数22.1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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